奇虎360上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于今日上午九點在最高法院第一法庭公開審理。庭審過程中,360方面請求最高法院撤銷廣東高院此前的判決,要求判令騰訊有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360經濟損失1.5億元。
由于本案證據(jù)材料較多,所涉問題比較復雜,為保證庭審高效順利進行,法庭在11月19號已經組織雙方當事人交換證據(jù)并對對方提交的新證據(jù)進行了質證;在征求雙方當事人意見的基礎上,本庭初步歸納了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并請雙方當事人圍繞著爭議焦點進行相應的準備。
所以今日庭審直接進入法庭調查階段,360首先陳述上訴的請求、事實及理由。
360律師主張根據(jù)《反壟斷法》第19條規(guī)定,一個經營者在相關市場份額如果達到了二分之一可以推動經營確定市場地位。360稱一審認定顯示,包含非綜合性產品的使用時間,2009年到2011年,被上述人在中國大陸同一產品市場份額一直在88%到90%之間。
360方面強調,即使按照一審法院觀點,認為相關產品包括及時通訊、微博和社交網站,騰訊QQ的市場份額也接近80%。
據(jù)此,360給出上訴請求為1、撤銷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1)粵高法民三初字第2號民事判決,將本案發(fā)回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重審,或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改判,支持上訴人在一審中提出的訴訟請求,即(1)判令兩被上訴人立即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民事侵權行為,包括但不限于限定QQ軟件用戶不得和奇虎公司交易、在QQ軟件中捆綁搭售安全軟件產品等行為;(2)判令兩被上訴人連帶賠償奇虎公司經濟損失1.5億元;(3)判令兩被上訴人向奇虎公司賠禮道歉;(4)判令兩被上訴人承擔奇虎公司為維權而支付的合理開支,包括調查費、公證費、律師費等共計100萬元。
2、本案一、二審訴訟費用均由二被上訴人承擔。